結果:是(承認/執行許可)
仲裁裁決人:韓國商業仲裁委員會(KCAB)
申請人:利奇食品株式會社(Rich Food Joint-Stock Company)
受訪者:元春秋
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案號:[2018]晉01謝外人No.1((2018)津01協外認1號)
接受日期:2年2018月XNUMX日
判決日期:4年2019月XNUMX日
法院費用:CNY 400
法庭 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案件編號 2018晉01謝外人No.1((2018)津01協外認1號)
決定日期 2019 年 3 月 04 日
法院級別 中級人民法院
試用程序 第一個例子
訴訟類型 民事訴訟
案件類型
Case 外殻
話題) 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
編輯 CJ觀察員
結果:是(承認/執行許可)
仲裁裁決人:韓國商業仲裁委員會(KCAB)
申請人:利奇食品株式會社(Rich Food Joint-Stock Company)
受訪者:元春秋
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案號:[2018]晉01謝外人No.1((2018)津01協外認1號)
接受日期:2年2018月XNUMX日
判決日期:4年2019月XNUMX日
法院費用:CNY 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