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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者承認並執行英國咖啡協會對原告茂達商品有限公司與被告和諧北京工藝品進出口有限公司之間的仲裁裁決的申請(2019)(2018)(04京7謝惠仁否.XNUMX)

申請人貿易達商品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北京和美漢藝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申請承認和執行英國咖啡協會仲裁裁決案

法庭 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

案件編號 2018京04謝外人No.7((2018)京04協外認7號)

決定日期 2019 年 12 月 03 日

法院級別 中級人民法院

試用程序 第一個例子

訴訟類型 民事訴訟

案件類型 Case 外殻

話題) 仲裁司法審查 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 仲裁與調解

編輯 CJ觀察員

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
(2018)京04協外認7號
申請人:貿達商品有限公司,住所地香港特別行政區皇后大道中208號勝基中心12樓A座。
官方代表人:施重泰,董事。
委託訴訟代理人:曹陽輝,廣東敬海(南沙)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託訴訟代理人:雷榮飛,北京市君合(廣州)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北京和美漢藝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朝陽區建國門外大街10號5層。
法定代表人:魏啟龍,董事長。
委託訴訟代理人:王帆,北京市縱橫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託訴訟代理人:劉根,北京市縱橫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
申請人貿易達商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貿易達公司)與被申請人北京和美漢藝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和美漢藝公司)申請承認並執行外國仲裁裁決一案,本院於2018年5月3日立案。
贸达公司申请称,1.承认及执行英国咖啡协会于2016年6月21日作出的《仲裁裁决书》及2016年10月18日作出的《仲裁上诉裁决书》;2.责令和美汉艺公司立即向贸达公司支付欠付款项本金342950.72美元及利息(利息按照6%年利率,从2011年6月18日起计算至贸达公司实际收到款项之日);3.责令和美汉艺公司向贸达公司支付仲裁费用3720.37英镑及利息(利息按照6%年利率,从2016年6月21日起算至贸达公司实际收到款项之日);4.责令和美汉艺公司向贸达公司支付仲裁上诉费用1497.50英镑及利息(利息按照6%年利率,从2016年10月18日起算至贸达公司实际收到款项之日);5.裁定和美汉艺公司承担因申请承认及执行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及贸达公司为处理本案支出的全部费用。(请求第2、3、4项合计人民币1643366.6元)。事实和理由:贸达公司(作为卖方)与和美汉艺公司(作为买方)于2010年12月13日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S30029),贸达公司根据前述合同,将咖啡货物装船出运,但和美汉艺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清款项。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仲裁:伦敦,适用条款:最新版本欧洲咖啡合同。根据双方买卖合同约定,贸达公司以和美汉艺公司、北京康坦愢咖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季明作为被申请人,向位于伦敦的英国咖啡协会提起仲裁。2016年6月21日,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书》,裁定:(1)和美汉艺公司应向贸达公司支付金额为342950.72美元的价款,另外附加按照6%年利率,按季计算复利收取利息,从2011年6月18日起计算至本裁决作出之日;有关和美汉艺公司应向贸达公司支付的仲裁相关费用,如双方未达成一致约定,则应另行认定。(2)仲裁庭费用2700英镑、英国咖啡协会登记费500英镑,附加成本520.37英镑应由和美汉艺公司承担,并根据总金额以6%年利率计算,从仲裁裁决日期计至实际支付之日。后季明以和美汉艺公司的名义就上述《仲裁裁决书》向英国咖啡协会提起上诉,上诉仲裁庭于2016年10月18日作出《仲裁上诉裁决书》,认为上诉视为撤回,支持了《仲裁裁决书》的内容,并同时对上诉仲裁庭费用以及英国咖啡协会登记费用等作出裁定。
上述《仲裁裁決書》和《仲裁申訴判決書》均已生效,但和美漢藝公司仍未未履行上述付款義務,且因貿易達公司已經向仲裁庭支付仲裁費用,和美漢藝公司應向貿達公司支付仲裁費用。英國和中國都是1958年《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的替代。依據該公約,《仲裁裁決書》和《仲裁申訴裁決書》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承認。和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三條,國外仲裁機構的裁決,需要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承認和執行的,必須由直接直接向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財產本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基於上述事實和理由,請法院判如所請。
和美汉艺公司陈述意见称,英国咖啡协议作出的两份裁决书不应予以承认及执行。本案的邮件、快递记录原件均为电子数据,保存在计算机、网络的存储器、服务器上,而贸达公司提交的邮件、快递记录只是英国律师的证词一、二的纸质附件。该律师与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有直接利害关系。上述纸质附件不能确认与电子数据相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是否裁定不予承认和执行英国伦敦“ABRA轮2004年12月28日租约”仲裁裁决的请示的复函》中认为,申请人应提供被申请人确认收到电子邮件或者能够证明被申请人收到电子邮件的其他证据,否则就不能证明被申请人得到了仲裁程序的适当通知。和美汉艺公司未获仲裁程序适当通知,未能申辩,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庭的组成通知的送达不合法。仲裁庭及贸达公司将通知的邮件发送至和美汉艺公司的员工齐仪的邮箱不能视为对和美汉艺公司的通知。和美汉艺公司从未授权齐仪代收仲裁通知。仲裁程序启动时,距进出口合同签订长达5年,直接向齐仪5年前签订合同时所使用的个人邮箱发送通知邮件,未尽谨慎、合理通知的注意义务,过错明显。S30029号合同仲裁条款无管辖权效力,仲裁条款仅约定仲裁地为伦敦,但未约定具体的仲裁机构,也无其他任何条款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仲裁庭的组成和仲裁程序违反英国仲裁法。故请求法院不支持贸达公司的全部申请。
經審查查明:2010年12月13日,和美漢藝公司(簡稱)與貿易達公司(編號)並通過《銷售確認書》(編號S30029),約定:仲裁:倫敦,適用條款:最新版本歐洲咖啡合同。
依据《销售确认书》第17条约定的仲裁条款,贸达公司作为仲裁申请人将与被申请人和美汉艺公司、北京康坦愢咖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季明之间的争议提交英国咖啡协会仲裁。2016年6月21日,英国咖啡协会出具BCA042号仲裁裁决书,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BCA042号仲裁裁决书写明:争议双方已于2010年12月13日订立S30029号合同;欧洲咖啡合同(ECC)规定,发生任何争议后,如当事人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当提交合同约定仲裁地仲裁,并根据该地设立的咖啡贸易组织的规则和惯例仲裁解决;合同中约定的仲裁地为英国伦敦,当地设立的咖啡贸易组织是英国咖啡协会。英国咖啡协会(BCA)正式通知了被申请人和美汉艺公司、北京康坦愢咖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季明。根据英国咖啡协会仲裁规则(2012年2月1日生效)第1(a)条规定,1996年英国仲裁法适用于2012年2月1日开始及之后发生的所有仲裁和/或上诉,除非仲裁法相关条款被仲裁规则明文修改或是与仲裁规则不一致。根据仲裁规则确定的任何仲裁和/或上诉的仲裁地应当在英国,并且应当根据1996年英国仲裁法第3章确定。查明事实:合同适用当时的EEC规则(注:此处系笔误,应为ECC规则),以及明确约定伦敦仲裁(适用英国咖啡协会仲裁规则)。
仲裁庭兹裁决如下:和美汉艺公司应向贸达公司支付金额为342950.72美元的价款。另外附加按照6%年利率,按季计算复利收取利息,从2011年6月18日起计算至本裁决作出之日。有关和美汉艺公司应向贸达公司支付的仲裁费用,如双方未达成一致约定,则应另行认定。就仲裁费用进一步裁决如下:(1)仲裁庭费用2700.00英镑。(2)英国咖啡协会登记费500.00英镑,附加成本520.37英镑。利息—根据总金额以6%年利率计算,从仲裁裁决日期计至实际支付之日。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和美汉艺公司承担。提起上诉:根据英国咖啡协会仲裁规则,特别是仲裁规则第23-27条。提起上诉程序的一方当事人(“上诉人”)应当在仲裁庭作出裁决之日起28日内保证英国咖啡协会收到上诉申请:
1,向英國咖啡協會支付費用(不可退)2000.00英鎊,及
2,上訴程序的書面申請書(“上訴申請書”)。
超過上訴時效,不予受理。
上述裁决作出后,季明向英国咖啡协会发送“上诉申请书”的邮件,写明:关于BCA第042号和第043号仲裁裁决,季明代表北京康坦愢咖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与和美汉艺公司请求BCA委任上诉委员会。英国咖啡协会于2016年7月27日指定上诉委员会审理本案。根据英国咖啡协会仲裁规则(2012年2月1日生效)第1(a)条规定,1996年英国仲裁法适用于2012年2月1日开始及之后发生的所有仲裁和/或上诉,除非仲裁法相关条款被仲裁规则明文修改或是与仲裁规则不一致。根据仲裁规则确定的任何仲裁和/或上诉的仲裁地应当在英国,并且应当根据1996年英国仲裁法第3章确定。上诉委员会查明事实:上诉人未及时全额支付上诉费用,并在2016年7月18日就未付的3500英镑上诉费用请求5天宽限期;2016年7月19日期限届满时,英国咖啡协会未收齐费用。直至2016年7月21日,上诉费用才全部支付完毕;2016年8月12日,上诉委员会同意宽限费用缴交的期限,并启动上诉程序。当天,上诉委员会在邮件中就如何启动上诉程序给出了明确的指引—在2016年9月5日下班前向英国咖啡协会提交一式七份申请书以及支付25000英镑保证金;2016年9月5日下班时,英国咖啡协会只收到五份申请书,未收到任何保证金;9月8日,上诉委员会发出最后通告令,要求上诉人在9月13日下班前支付保证金及补交两份申请书;9月9日,上诉人邮件告知其会遵守上诉委员会的要求,但可能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9月12日,上诉人请求再延长10天付款期限以转账支付所要求的金额;9月13日,上诉委员会拒绝了上诉人再次延长付款期限的请求;最后通告令规定的期限届满时,英国咖啡协会未收到任何费用或要求补交的两份申请书;2016年9月16日,上诉委员会确认本案上诉依据英国咖啡协会仲裁规则第63(a)条的规定视为撤回。
2016年10月18日,上诉委员会裁决如下:本案上诉视为撤回,2016年6月21日作出的042号仲裁裁决生效。
申訴委員會就仲裁費用進一步裁決如下:申訴委員會費用1437.50英鎊;英國咖啡協會申訴登記費用2000英鎊及其他費用60英鎊;索引遵循6%年利率,自本決定作出之日起計算至實際收到之日。
《欧洲咖啡合同》(E.C.C)2007年版,欧洲咖啡联盟2007年6月15日年度大会采用并从2007年9月1日起生效的一般条款。24条-仲裁(a)双方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任何争议,均应在合同所记载的仲裁地点,根据该仲裁机构关于该咖啡交易的规则和惯例解决。
英国咖啡协会伦敦仲裁规则(2012年版)规定:所有在2012年2月1日或之后提交至英国咖啡协会(BCA)仲裁的争议:(1)应当根据英国法律裁定,包括1996年仲裁法的规定及其现行有效的任何法定重新颁布,修改或修正:和(2)应当根据本仲裁规则裁定,仲裁规则应当引用为英国咖啡协会伦敦仲裁规则(2012年版)(3)应当由以三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裁定,其中一位仲裁员应当为主席。仲裁申请书应当随附每位被申请人的详细联系方式以及申请人已向每位被申请人发送仲裁申请的副本的证据。英国咖啡协会在第一层程序开始后,应当:(2)任命三位仲裁员以组成仲裁庭,并向仲裁庭转交一份仲裁申请书副本。所有书面函件(包括但不限于仲裁通知、所有书面意见书和所有证明文件)均应清晰易读,由当事人各方通过快速的传输方式传递给对方和BCA。除非仲裁庭和上诉委员会另有指示,否则为达到本规则目的而使用的快速传输方式应包括电子邮件或传真。如一方没有提供充分理由,该方收到通知后未能出席或未能派代表出席口头聆讯,法庭或上诉委员会可在该方缺席的情况下,或视情况而定,在没有任何书面证据或代表该方提交意见书的情况下,继续进行审理,并可根据其面前的证据作出裁决。根据法案第29条,仲裁员对其在履行或声称履行其仲裁员职责时所做或遗漏的任何事情,不承担任何责任,除非其所做或遗漏被证明是恶意的。根据法案第74条,BCA对于仲裁员(或其雇员或代理人)在履行或声称履行其仲裁员职责时所做或遗漏的任何事情,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016年6月28日,和美漢藝公司簽收BCA042號判決書。
另查,和美汉艺公司与北京康坦愢咖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季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2017)京0105民初44550号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44550号判决)。和美汉艺公司在起诉书中要求北京康坦愢咖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支付1226645.89美元(342950.72美元+883695.17美元)货款及利息。44550号判决认定:2014年8月15日,北京康坦愢咖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向和美汉艺公司出具《应付账款还款计划》,载明:北京康坦愢咖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和美汉艺公司代理进口贸达公司咖啡生豆应付未付款合同如下:S30027,S30028,S30029,S30030,S30045,S30055,S31018,S31027,S310145。2016年7月21日,北京康坦愢咖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及季明向和美汉艺公司出具《确认承诺函》,载明:2016年6月28日,和美汉艺公司收到英国咖啡协会和仲裁服务处出具的编号BCA042仲裁裁决书,该份仲裁裁决书的裁决结果将有可能给和美汉艺公司造成严重不利影响,康坦愢公司及季明出具确认及承诺如下……。庭审中,双方确认342950.72美元货款涉及仲裁裁定作出时间为2016年6月21日。
又查,和美漢藝公司員工齊儀代表和美漢藝公司與貿達公司股份《銷售確認書》。和美漢藝公司稱齊儀和季明系夫妻關係。
本院認為,常數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均係《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公約》(以下簡稱《紐約公約》)的訴訟,且涉案判決解決的是按法律法律屬於契約性商事法律關係所因此,關於涉案判決是否存在不予承認和執行的事實的問題,依據根據《紐約公約》第五條的規定進行審查:1。請求承認或執行裁決的承認只有在作為判定執行對象的提出提出有關有關情況的證明的時候,才可以根據該事實的要求,拒絕承認和執行該裁決:(a)第二條所述的協議的雙方一致,根據對他們適用的法律,當時是處於某種無行為能力的情況下;或者根據雙方縱向適當適用的法律,或在沒有這種情況的時候,根據做出決定的國家的法律,上述協議是無效的;或者(b)作為裁決執行對象的立法,沒有被賦予指定仲裁員或者進行仲裁程序的適當通知,或者由於其他情況而不能對案件提出意見;或者(c)裁決涉及仲裁協議所沒有提到的,或者不包括仲裁協議規定之內的爭執;或者決定內部包含對仲裁協議範圍其他事項的決定;但是,對於仲裁協議範圍以內部的事項的決定,如果可以和關於仲裁協議範圍以外的事項的決定分開,那麼,該部分的決定仍然可進行承認和執行;或者(d)仲裁庭的組成或仲裁程序同列間的協議不符,或者相互之間沒有這種協議時,同進行仲裁的國家的法律不符;或者(e)判決對證據還沒有約束力,或者決定已經由作出決定的國家或據其法律決定裁決的國家的法定權力重新恢復或停止執行。2.判決被要求承認和執行的法定機關如果證查有下列情況,也可以拒絕承認和執行:(a)爭執的事項,按照這個國家的法律,不可以用仲裁方式解決;或者(b)承認或執行決議決定將和這個國家的公共秩序相抵觸。
本案中,和美漢藝公司認為承認承認並已執行未達成共識的仲裁機構,也無任何其他條款達成共識將宣告提交仲裁解決;二,仲裁庭的組成與仲裁協議以及《英國042年仲裁法》不符; ,,申告辯護,仲裁申請書副本,仲裁庭的組成通知的送達不合法。
關於S30029號合同仲裁條款無管轄權效力問題。經查明,BCA042號仲裁案是因《銷售確認書》產生的糾紛,《銷售確認書》第17條約定:“仲裁:倫敦,適用條款:最新版本歐洲咖啡合同”,可見英國咖啡協會根據《銷售確認書》中的仲裁協議進行仲裁違反法律規定。歐洲咖啡合同(ECC)規定,發生任何爭議後,如無法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適當提交合同約定的仲裁區域仲裁,並根據該地建立的咖啡貿易組織的規則和例程仲裁解決。合同中約定的仲裁地為英國倫敦,當地設立的咖啡貿易組織是英國咖啡協會。英國咖啡協會無管轄權的意見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
關於仲裁庭的組成是否合法的問題,在仲裁協議中,已明確為英國咖啡協會仲裁,故應適用英國咖啡協會(BCA)規則。其中英國咖啡協會(BCA)規則2012年版明確規定,“適當由以三位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裁定,其中一個匿名仲裁員應為主席;英國咖啡協會任命三位仲裁員以組成仲裁庭”。另查,(BCA)規則042年版的上訴程序亦不違反《英國2012年仲裁法》的強制性規定。
關於和美漢藝公司未獲批准的程序適當通知,替代申辯,仲裁申請書副本,仲裁庭的組成通知的送達不合法問題。貿易達公司,英國咖啡協會仲裁秘書通過電子郵件向和美漢藝公司至於和美漢藝公司辯稱反向向齊儀的個人郵箱送達文件的意見,因和美漢藝公司在與貿易達公司的《銷售確認書》。時,齊儀即代表和美漢藝公司進行簽約,且齊儀和季明的夫妻關係,讓貿易達公司有理由相信齊儀能夠代表和美漢藝公司。電子郵件內容通知公司的意見,缺乏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採信。結合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44550號民事判決書可知,和美漢藝公司關於欠付貿達公司貨款是明知的。
貿易達公司關於要求和美漢藝公司立即給付欠款的請求不屬於承認及執行案件審查表格。BCA042號仲裁判決不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共秩序與法律相抵觸,應予承認或執行。公司認為涉嫌與執行BCA042號仲裁判決書及上訴判決書的理由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法院均不予支持。
綜上,依據《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決定公約》第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三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五百四十七條第一款,第五百四十八條規定,裁定如下:
承认和执行英国咖啡协会于2016年6月21日作出的BCA042号仲裁裁决书及英国咖啡协会于2016年10月18日作出的BCA042号仲裁上诉裁决书。
案件偵查費500元,由被申請人北京和美漢藝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負擔(於本裁定書生效後七日內交納)。
審判長王翔
審判員崔智瑜
審判員李冬梅
二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法官助理劉麗
書記員李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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