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職業稅法》於2018年頒布,並於1年2019月XNUMX日生效。
共有16條。
關鍵點如下:
1,在中國境內佔用耕地建設建築物,構築物或者非農業建築的單位或者個人,是耕地佔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耕地佔用稅。 2)
二,耕地佔用稅應根據納稅人實際佔用的耕地面積計算,並按規定的適用稅率一次性繳納。 應納稅額為納稅人實際佔用的耕地面積(平方米)乘以適用稅率。(第三條)
法律類型
法
發行單位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公佈日期 2018 年 12 月 29 日
生效日期 2018 年 12 月 29 日
有效期 有效
適用範圍 全國
話題) 稅收法
編輯 CJ觀察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