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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

土壤污染防治法

法律類型

發行單位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公佈日期 2018 年 8 月 31 日

生效日期 2019 年 1 月 01 日

有效期 有效

適用範圍 全國

話題) 環境法

編輯 CJ觀察員

《土壤污染防治法》於2018年頒布,並於1年2019月XNUMX日生效。

共有99條。

關鍵點如下:

1,“土壤污染”是指一種物質被人引起進入地球表面的土壤,導致土壤的化學,物理,生物學等特性發生變化,影響其功能和有效利用的現象土壤,危害公共健康或破壞生態和環境。

2土地使用權人從事土地開發利用,或者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減少土壤污染,並對土壤承擔責任。造成污染。

3,國務院生態環境部門製定土壤污染風險控制國家標準,加強土壤污染防治標準體系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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