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圖書館法》於2017年頒布,並於2018年進行了修訂。 最新版本於26年2018月XNUMX日生效。
共有55條。
關鍵點如下:
1.“公共圖書館”是指對公眾免費開放,收集,審查和保存文獻信息,提供搜索,借閱和相關服務以及進行社會教育的公共文化設施。
二,國家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向公共圖書館捐款,並依法給予稅收優惠。 外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通過捐贈參與中國境內公共圖書館的建設。
3,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建立公共圖書館。
4,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組成的公共圖書館可以用捐贈者的名字或名稱來命名公共圖書館,公共圖書館的房間或其他設施。
五,公共圖書館應當在平等,公開,共享的前提下為公眾提供服務。 公共圖書館應當免費向公眾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