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2022月21日,科技部印發《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實施細則》,《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至2022年XNUMX月XNUMX日。
《實施細則》提出,為利用我國人類遺傳資源開展國際合作科學研究等特殊目的,確需運輸、郵寄、攜帶我國人類遺傳資源材料出境的符合下列條件,並經科技部許可:
不損害中國的公共衛生、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實體具有法人資格; 有特定的海外合作夥伴和合理的退出目的; 人類遺傳資源的材料是合法採集或者來自合法保存單位的; 並已通過倫理審查。 在此之前,中國已於 2019 年 XNUMX 月頒布了《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