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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2017)

農民專業合作社法

法律類型

發行單位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公佈日期 2017 年 12 月 27 日

生效日期 2018 年 7 月 01 日

有效期 有效

適用範圍 全國

話題) 農業法

編輯 CJ觀察員

《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於2006年頒布,並於2017年進行了修訂。 最新版本於1年2018月XNUMX日生效。

共有74條。

關鍵點如下:

1,這裡所說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指由農產品生產者和經營者或者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或使用者自願參加並以民主方式管理的互助經濟組織。

2,農民專業合作社應遵循以下原則:

(1)主要由農民組成;

(二)為會員服務,追求全體會員的共同利益的宗旨;

(三)自願加入並自由退出;

(四)成員平等,民主管理;

(五)按與會員交易額(額)成比例退還盈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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