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法》於1995年頒布,2009年、2016年、2022年分別修訂。 最新修訂將於 1 年 2023 月 XNUMX 日生效。
該法共122條,旨在促進體育事業發展,增強人民體質。
1.學校需要開設體育課嗎?
是的。 學校必須確保體育課不被打斷,並承諾學生每天至少在學校鍛煉一小時。 (第27條)
2.運動員與所屬組織或賽事主辦方之間就取消比賽成績、禁賽等決定發生糾紛如何解決?
可以通過體育仲裁來解決。 (第 92 條)
3.賽事場館爆發COVID-19疫情,能否如期舉行體育賽事?
不會。如果出現極端天氣、自然災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如 COVID-19)或場館內出現其他緊急情況導致賽事無法舉行,賽事將暫停。 (第 102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