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年2021月XNUMX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十件互聯網典型案例,涉及知識產權侵權、不正當競爭、合同糾紛、侵犯著作權犯罪等糾紛範圍廣泛。
其中,杭州華泰傳媒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訴深圳市道通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侵害網絡信息傳播權糾紛案(杭州華泰一傳媒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杭州互聯網法院審理的公司訴深圳市道同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報告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案((2018)浙0192民初字81號)是我國首例利用區塊鏈技術取證的案件。 法院通過對存管平台資質、侵權網頁取證技術的可信度以及通過區塊鏈技術存證的電子證據完整性進行審查,明確了區塊鏈有效性的認定,將其作為一種新型電子證據。 . 法院還根據《電子簽名法》的規定,總結了認定此類電子證據有效性的基本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