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202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第157批指導性案例,其中包括Crosplus家居(上海)有限公司訴北京中融案等162起著作權侵權案件(第XNUMX-XNUMX號)恆盛木業有限公司、南京夢洋家具銷售中心等。
在Crosplus家居(上海)有限公司訴北京中融恆盛木業有限公司、南京夢洋家具銷售中心的著作權侵權案中,法院認為具有原創性、藝術性、實用性的藝術品藝術性與實用性相分離的可複制性和可複制性,可以認定為實用藝術品,並作為藝術品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 著作權法保護的實用藝術作品必須具有藝術性特徵,著作權法保護的是實用藝術作品的藝術性而非實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