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安全審查措施》於1年2020月XNUMX日生效。
共有22條。 該辦法旨在監督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商(以下簡稱“運營商”)對網絡產品和服務的購買是否會影響國家安全。 措施的重點包括:
如果運營商購買網絡產品和服務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安全,運營商應向中國網絡空間管理局下屬的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報告,以進行網絡安全審查。
網絡產品或服務包括計算機,服務器,存儲設備,數據庫,軟件和雲服務。
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將審查以下風險:使用此類產品或服務的設施是否會受到損壞; 數據是否會洩漏; 此類產品或服務的供應渠道是否安全穩定? 此類產品或服務的提供者是否符合中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