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簽名法》於2004年頒布,分別於2015年和2019年進行了修訂。 最新版本於23年2019月XNUMX日生效。
共有36條。 本法中的“電子簽名”一詞是指包含在電子消息中或以電子形式附加在數據消息中的數據,用於識別簽名人並表明其對其中內容的認可。 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加蓋印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電子簽名可以由電子認證服務提供商進行認證,該提供商應在從事此類業務之前獲得相關政府部門的批准。
法律類型
法
發行單位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公佈日期 2019 年 4 月 23 日
生效日期 2019 年 4 月 23 日
有效期 有效
適用範圍 全國
《電子簽名法》於2004年頒布,分別於2015年和2019年進行了修訂。 最新版本於23年2019月XNUMX日生效。
共有36條。 本法中的“電子簽名”一詞是指包含在電子消息中或以電子形式附加在數據消息中的數據,用於識別簽名人並表明其對其中內容的認可。 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加蓋印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電子簽名可以由電子認證服務提供商進行認證,該提供商應在從事此類業務之前獲得相關政府部門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