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促進法》於2007年頒布,並於2015年進行了修訂。 最新版本於24年2015月XNUMX日生效。
共有69條。
關鍵點如下:
1,國家鼓勵各類企業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通過開辦新企業或擴大經營範圍,創造更多就業機會。
2,國家鼓勵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和服務業,支持中小企業發展,通過多種渠道,多種方式增加就業。 國家應發展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以擴大就業機會。
3,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創造公平就業的環境,消除就業歧視。
4,政府鼓勵和支持各類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用人單位開展職前培訓,在職培訓,再就業培訓和創業培訓,並鼓勵職工參加各種形式的培訓。
五,政府應採取免稅,扣稅,貼息貸款,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等措施,給予扶持和幫助。公共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