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法》於1997年頒布,分別於2007年,2016年和2018年進行了修訂。 最新版本於26年2018月XNUMX日生效。
共有87條。
關鍵點如下:
1.本法所稱“節能”,是指加強能源利用管理,採取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對環境和社會有利的措施,在所有環節上減少能源消耗,損耗和廢物排放從能源生產到消耗,防止浪費以及更有效和合理地利用能源資源。
二,國家實行節能目標責任制和節能考核制度,以節能目標的完成情況為評估和評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負責人績效的項目。
3,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組織製定和實時修訂國家有關節能標準和行業標準,以建立和完善節能標準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