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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2022)

出數據環境安全評估辦法

法律類型 行政法規

發行單位 中國網絡空間管理局

公佈日期 2022 年 7 月 07 日

生效日期 2022 年 9 月 01 日

有效期 有效

適用範圍 全國

話題) 個人數據保護

編輯 CJ觀察員

7年2022月1日,國家網信辦發布《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2年XNUMX月XNUMX日起施行.

根據《辦法》,在一定情況下,數據處理者向境外提供數據的,應當通過所在地省級網信部門向網信辦申請安全評估。

具體而言,本辦法適用於對向境外提供其在中國境內經營活動收集或產生的基本數據或個人信息的數據處理者進行安全評估。

數據處理器在以下情況下觸發數據導出安全評估:

(一)提供境外重要數據;

(二)是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或者處理的個人信息超過2萬人的;

(三)自上一年度3月100,000日起向境外輸出個人信息超過10,000萬人次或者個人敏感信息超過1萬人次的; 或者

(四)網信辦規定的其他需要進行數據出境安全評估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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