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審理行政賠償案件的司法解釋及參考案例,保障受害方對行政賠償不服可向行政機關提起訴訟。
21年202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審理行政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行政賠償司法解釋”,關於對高級行政人員處理不同問題的規定) 2022 年 XNUMX 月 XNUMX 日。
《行政賠償司法解釋》共33條。
根據《解釋》,賠償請求人可以對承擔賠償責任的行政機關的下列行為提起行政賠償訴訟:
(一)作出行政補償決定,確定補償方式、補償項目和補償金額;
(二)作出不予賠償的決定;
(三)逾期不作出賠償決定的; 或者
(四)其他行政賠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