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電信企業管理條例》於11年2001月2008日頒布,分別於2016年和6年修訂。 最新版本於2016年XNUMX月XNUMX日生效。
共有23條。 該條例的要點包括:
外國投資者和中國投資者可以在中國境內以中外合資經營形式共同建立從事基礎電信業務和增值電信業務的電信企業。
企業從事基礎電信業務,外國投資者投資比例不得超過49%。
企業從事增值電信業務,外國投資者投資比例不得超過50%。
法律類型
行政法規
發行單位 中國國務院
公佈日期 2016 年 2 月 06 日
生效日期 2016 年 2 月 06 日
有效期 有效
適用範圍 全國
《外資電信企業管理條例》於11年2001月2008日頒布,分別於2016年和6年修訂。 最新版本於2016年XNUMX月XNUMX日生效。
共有23條。 該條例的要點包括:
外國投資者和中國投資者可以在中國境內以中外合資經營形式共同建立從事基礎電信業務和增值電信業務的電信企業。
企業從事基礎電信業務,外國投資者投資比例不得超過49%。
企業從事增值電信業務,外國投資者投資比例不得超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