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於2003年頒布,分別於2007年、2011年和2021年修訂。 最新修訂於 29 年 2021 月 XNUMX 日生效。
共有 124 篇文章。 該法旨在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提高交通效率。
關鍵點如下:
一、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持有外國機動車駕駛證,經符合國務院公安機關(公安部)規定的駕駛證條件並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機構考試合格後,應當取得外國機動車駕駛證。取得中國機動車駕駛證。
二、機動車駕駛培訓應當由民間機構進行。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對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進行備案管理,加強對駕駛培訓活動的監管。 特種拖拉機駕駛培訓學校、培訓班應當接受農業(農業機械)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3.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因過度疲勞而不能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4、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應當按照規劃設置盲道。 機動車、非機動車應當靠道路右側通行。 道路分為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的,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應當分別走車道、人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