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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2021)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

法律類型 行政法規

發行單位 中國國務院

公佈日期 2021 年 8 月 17 日

生效日期 2021 年 9 月 01 日

有效期 有效

適用範圍 全國

話題) 網絡安全/計算機安全 公共管理

編輯 黃艷玲黃燕玲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於30年2021月1日發布,自2021年XNUMX月XNUMX日起施行。

共有 51 篇文章。 該條例旨在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安全,維護網絡安全。

關鍵點如下:

  1. 在國家網信辦(中國網信辦)的統籌協調下,國務院公安部門(公安部)負責指導和監督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護工作。 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和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相關法律、行政法規。

  2. 國家加強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保護,採取措施監測、防範和應對源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網絡安全風險和威脅,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免受攻擊、入侵、干擾和威脅。依法懲處危害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

  3. 運營商應當優先購買安全可靠的網絡產品和服務。 購買網絡產品和服務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當按照國家網絡安全的規定通過安全審查。 經營者購買網絡產品和服務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與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簽訂安全保密協議,明確提供者在技術支持和安全保密方面的義務和責任,並監督其履行職責。的義務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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