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指導規定實施細則》於2015年頒布,並於13年2015月XNUMX日生效,進一步闡明了指導案例制度的運作方式。
共有15條。
關鍵點如下:
1.指導案例是什麼樣的?
指導案例由標題,關鍵詞,要點,法律規定,事實,保留和基本原理組成,並附帶註釋,包括法官的姓名。
2,如何適用指導性案例
(1)比較事實並參考判決要點
如果在基本事實和法律適用方面,懸而未決的案件與某指導案類似,則法院應參照該指導案的判決要點作出裁決。
(2)指導性案例不得作為法律依據
法院參照指導性案件審理類似案件時,應當以指導性理由為依據,但不作為法律依據。
(3)法官應引用判決書的要點
法官打算在司法文件中引用有關指導性案件的,應當在判決依據中明確提及指導性案件的編號和要點。
3,指導性案例的退出機制
指導案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將予以廢除,不再具有指導作用:(一)與新法律,行政法規或司法解釋相抵觸的; 或(1)用新的指南盒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