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廚餘法》於29年2021月XNUMX日通過,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共有 32 篇文章。 該法旨在防止糧食浪費,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關鍵點如下:
一、本法所稱食品,是指人類食用或者飲用的食品。 “食物浪費”是指未按照其功能和用途妥善利用可安全食用或飲用的食物,包括因不合理利用而造成的棄置、減量或質量下降等。
二、餐飲服務提供者應採取措施防止食物浪費; 餐飲外賣平台應當以顯眼的方式提醒消費者點餐適量; 旅遊經營者應當引導遊客文明健康就餐; 超市、商場應當加強對其經營食品的日常檢查,對接近保質期的食品實行分類管理。
三、教育行政部門和新聞媒體應當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食品消費觀念。 禁止製作、發布、傳播任何宣揚大量進食、暴飲暴食等宣揚食物浪費的節目、音像信息。
4.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發現食品生產經營者浪費食品的行為後,有權向有關部門和機關舉報。 接到舉報的部門、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