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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國仲裁法若干問題的解釋(2006)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的若干問題的解釋

法律類型 司法解釋

發行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公佈日期 2006 年 8 月 23 日

生效日期 2006 年 9 月 08 日

有效期 有效

適用範圍 全國

話題) 仲裁與調解

編輯 CJ觀察員

《仲裁法》的司法解釋主要涉及以下三個問題。

首先,關於確認仲裁協議有效性的案件,對確認標準,仲裁協議的獨立性以及對仲裁協議有效性的爭議管轄權作出了規定。

第二,關於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案件,它規定了撤銷的條件,重新仲裁的範圍和審判程序。

第三,關於申請執行仲裁裁決的案件,它規定了執行仲裁裁決的一級管轄權,協調執行仲裁裁決的程序以及仲裁裁決的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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