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經中國國務院批准,於9年2021月16日頒布了《打擊外國立法不合理地域適用外國立法和其他措施的規則》(以下簡稱“規則”) 。 共有XNUMX條,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本規則適用於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原則,在境外適用外國法律和其他措施,無理地禁止或限制中國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從事正常經濟活動的情況。與第三國(或地區)或其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貿易和相關活動。 《規則》不適用於中國作為締約國的條約或國際協定所規定的對外國立法和其他措施的域外適用。
根據規定,中國將建立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牽頭的工作機制,負責制止外國立法不合理地域外適用等措施。 《規則》還規定了信息通報,發布禁令和司法救濟等措施,以維護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保護中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