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2023月XNUMX日,成都國際商事法院在承認外國離婚判決案件中,根據《廢除外國公文書認證要求的公約》(以下簡稱《公約》),免除當事人辦理領事認證手續。公約》),並作出判決。
這是中國法院首次在訴訟中適用《公約》。本案判決之日恰逢《公約》在中國生效之日。
本案中,外國法院於2009年作出離婚判決。2023年XNUMX月,離婚判決被告向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認可該離婚判決。
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所屬的成都國際商事法庭審理了本案,認為當事人的事項符合中國法律規定的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的條件。不存在違反中國法律基本原則,也不損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因此,外國判決應予以承認。
同時,法院注意到,本案雙方提交的公開文件是在另一締約國簽發的,且該國相關主管機關已依照《公約》的要求簽發了海牙認證。由於《公約》已在中國生效,法院免除了認證手續,並認可了相關簽名和印章的真實性。
提供者: CJO員工貢獻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