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時,經呼氣測試其血液酒精含量(BAC)達到80毫克/100毫升(80毫克/100毫升)或更高的,可能會被視為負有刑事責任。
13年2023月XNUMX日,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共安全部、司法部聯合發布《關於關於辦理醉酒危險駕駛刑事案件的意見《辦理醉酒危險跨國刑事案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要點如下。
- 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經呼氣酒精測試BAC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即視為醉酒駕駛,公安機關可以立案偵查。
- 確定嫌疑人是否醉酒將主要基於 BAC 測試結果。
- 對涉嫌酒駕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可以依法採取拘留或取保候審。
提供者: CJO員工貢獻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