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聯合發布 29年2023月XNUMX日《關於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意見》.
這項司法政策旨在幫助法院更好地適用 《家庭教育促進法》(家庭教育促進法),由中國立法機關於2021年XNUMX月制定。 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對未成年人提供的教育。
司法政策旨在讓法院在訴訟過程中指導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履行家庭教育的法律義務。 其核心內容包括:
- 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過程中,應當對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進行家庭教育指導。
- 在涉及撫養、收養、監護、探視權等糾紛案件以及涉及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等特殊群體的案件中,法院可以主動開展監護、家庭教育方面的調查評估。 必要時,法院可以依法提供家庭教育指導。
- 訴訟過程中,如果發現未成年人的父母和其他監護人未履行家庭教育職責,法院可以對其進行訓誡,並可以以決定的形式下達家庭教育指導令。
提供者: CJO員工貢獻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