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法院是中國的第二個金融法院,於18年2021月XNUMX日正式成立。中國的第一個金融法院是 上海市金融法院,於2018年XNUMX月正式成立。
為了弄清北京市金融法院的管轄範圍,16月XNUMX日,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了《最高人民法院》。 北京市金融法院案件管轄權規定 (這些規定, 關於16年2021月XNUMX日生效。
該規定共十三條,規定了北京市金融法院管轄的三種類型的案件的範圍,即民商事金融案件,金融行政案件和執行案件,並對審判等級進行了分類在北京各級法院審理財務案件。
17月XNUMX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頒布 方針 北京金融法院成立後案件管轄權的凝聚力 該準則自北京金融法院成立之日起生效。
該指南旨在應對因成立北京金融法院而引起的案件管轄權和相關司法業務的調整,實現司法工作的平穩有序過渡,維護當事人的訴訟權。
此外,《準則》明確指出,一審主管法院應根據有關當事方提交訴訟材料的時間確定。 具體來說,在北京金融法院成立之前,有關當事方已將其後在北京金融法院管轄範圍內的任何與民用或商業金融有關的案件或與金融有關的行政案件的材料提交了原主管法院。案件尚未登記的,接到材料的法院應當繼續處理。 案件已經受理但尚未結案的,應當繼續由受理案件的法院繼續審理。
提供者: CJO員工貢獻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