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效期限為兩年。
3年2023月XNUMX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司法賠償案件適用訴訟時效若干問題的解釋》 (關於司法賠償案件適用請求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解釋).
根據《中國國家賠償法》,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即履行刑事偵查、起訴、審判職責的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公民行使職權的合法權利,受害人有權獲得賠償。
根據該司法解釋,受害人請求賠償的時效期間為二年,自受害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所採取的行為之日起計算。其職務和權力侵犯了受害人的人身權或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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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者: CJO員工貢獻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