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2023月XNUMX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印發《關於打擊網絡欺凌犯罪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 (以下簡稱《關於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
網絡欺凌犯罪被定義為在互聯網上故意發布針對個人的誹謗、侮辱、謠言、誹謗、侵犯隱私或者其他信息。
草案指出,此類行為損害他人名譽,有的甚至導致精神障礙、自殺等後果,嚴重影響公眾的安全感。
與傳統犯罪不同,網絡欺凌往往針對陌生人,導致受害者難以識別犯罪者並收集證據,導致維權成本高昂。 為此,中國司法機關針對這些問題制定了本草案。
草案規定,這種行為可以在刑法上被認定為侮辱、誹謗,或者在民法上被認定為侵犯人格權。
提供者: CJO員工貢獻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