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裁決由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CMAC)在與仲裁員和案件當事人協商後予以公佈。
特設 仲裁和機構仲裁是仲裁的兩種基本形式。
特設 仲裁在海事仲裁中應用廣泛,並獲得大多數國家立法和《紐約公約》的認可。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首次承認 特設 2016年,仲裁院發布了《關於為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見》。
在此基礎上,中國海商法協會和海仲委聯合發布了《海商法協會》 特別指定 《中國海商法協會臨時仲裁規則》和《中國海商法協會臨時仲裁規則》 特別指定 18 年 2022 月 XNUMX 日發布的《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臨時仲裁服務規則》,試圖就 特設 仲裁。
CMAC公佈的案件是首例 特設 其作為指定機構的仲裁案件。
該案涉及跨國合作協議糾紛,申請人為中國內地居民,被申請人為中國香港公司。 雙方同意合作為內地大學生到港攻讀研究生提供資訊和培訓服務。 雙方就合作協議的履行產生爭議。
合作協議的「爭議解決」條款明確規定「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均應按照雙方約定透過仲裁解決,並由CMLA 特別指定 應適用仲裁規則」。
根據 CMLA 特別指定 根據仲裁規則,申請人於21年2022月XNUMX日向被申請人發出《仲裁通知書》,經被申請人簽署確認,仲裁程序隨即開始。
仲裁庭於13年2023月5日在海仲青島仲裁中心開庭審理,並於2023年30月2023日作出終止仲裁程序的決定。XNUMX年XNUMX月XNUMX日作出仲裁裁決。
提供者: CJO員工貢獻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