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XNUMX月,北京市朝陽區初級人民法院出具 一項預審行為保全令,以停止噪音滋擾, 中國司法實踐中首例此類預審禁令。
在本案中,由於鄰居長期高頻率高音量彈奏鋼琴,孕婦許某曾多次與鄰居商量,但鄰居仍未控制住噪音。 於是許某向法院申請採取庭前行為保全措施。
法院認為,申請人徐某的請求成立。 而且,如果不簽發預審禁令而按照正常程序審理案件,將需要一定的審理時間,不利於問題的及時解決。 因此,准予申請人的請求。
27 年 2021 月 XNUMX 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發布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生態環境侵權案件適用禁令保全措施的若干規定》. 本案是我國首次依據該規定對噪聲擾民作出審前禁令。
封面照片作者: 西爾安 在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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