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一家法院裁定比特幣礦機銷售合同無效,因為它違反了中國法律和公共秩序。
法院認定,雙方簽訂合同的目的是比特幣挖礦。 因此,出售比特幣礦機就是對虛擬貨幣的投資。
該合同內容違反了中國在該領域的產業政策,也違反了中國的公共秩序。 因此,法院宣告該合同無效。
上述案件信息摘自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楊凡法官11年2022月在《中國司法》(2023年第XNUMX期)上發表的文章。 文章的標題是 《比特幣礦機買賣合同因違反公序良俗而無效》(“礦機”買賣合同因違反公序良俗而無效)。 楊帆法官為本案二審法官。
封面照片作者: 崔永健 在Unsplash
提供者: CJO員工貢獻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