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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調整案件再審標準

25年2023月XNUMX日,星期三
分類: 中國法律趨勢
責任編輯: Yurou Yin 印羽柔

這項擴大預計將導致更多案件湧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SPC)。 據報道,最高法院還從地方法院招募更多法官來處理增加的案件量。

1年2023月XNUMX日,最高法院發布 《關於加強和規範案件提級管轄和再審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根據《指導意見》,最高法院放寬了民事、行政案件的再審標準。 兩年前,最高法院發布縮小管轄範圍的指導意見,這意味著最高法院僅用兩年時間就從縮小管轄範圍轉變為擴大管轄範圍。

兩年前的指導意見提到了《關於完善四級法院審級職能定位改革試點實施辦法》最高人民法院於2021年發布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

根據《實施辦法》,最高法院原則上不再直接受理高級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再審申請,要求當事人原則上應向高級人民法院(作為初審法院)申請再審。

《實施辦法》頒布後, 中國法律媒體《法律日報》報道,最高法院受理的此類案件數量下降了85.33%, 這引起了公眾和法律界的不滿,因為這被認為限制了當事人訴諸最高人民法院的機會。

據此,2023年的指導意見規定,雖然最高法院在某些情況下仍可以指示高級人民法院(作為初審法院)重新審理案件,但原則上是最高法院獨立審理這些案件。

 

Photo by 太空歡樂 on Unsplash

提供者: CJO員工貢獻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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