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證據的一方先支付翻譯費,敗訴方承擔。
這個 發表 最早發表於 喬全球,致力於提供 諮詢服務 在中國相關的跨境貿易風險管理和債務催收方面。 我們將在下面解釋債務催收在中國的運作方式。
1. 提供證據的一方先付款。
誰需要用要翻譯的內容證明自己的主張,應先支付翻譯費。
訴訟中的翻譯費用由在中國境內的當事人自行承擔。
本著“誰肯定誰承擔”的原則,中國法院決定支付費用,該費用由當事人直接支付給譯者。
中國法院只接受中文文件,因此所有外文文件在提交法院之前都需要翻譯成中文。
如果您提交外文文件作為您的索賠證明,您應該先支付中文翻譯費。
如果您對外文文件的中文翻譯不滿意或認為翻譯不准確,您可以要求重新翻譯或請翻譯專家出庭作證,費用也由您先支付。
2、敗訴方最終承擔費用。
中國法院將在判決書中明確翻譯費用,並確定由敗訴方承擔。
如果案件部分勝訴,部分敗訴,法院將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承擔一定比例的翻譯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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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O Global的團隊可以為您提供與中國相關的跨境貿易風險管理和催收服務,包括:
(1) 貿易爭端解決
(2) 討債
(3) 判決和獎項收集
(4) 防偽與知識產權保護
(5) 公司驗證和盡職調查
(6) 貿易合同起草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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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者: 夢雨餘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