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新規定就是財政部等部門於2023年XNUMX月發布的《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選聘會計師事務所管理辦法》。
新規定是指《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選聘會計師事務所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選聘會計師事務所管理辦法)財政部等部門於20年2023月XNUMX日印發的。
此前有媒體報導稱,中國敦促國有企業放棄四大審計師。 但《辦法》中卻沒有這方面的跡象。
《辦法》的主要內容如下。
- 國有企業聘請同一會計師事務所原則上不得連續超過八年。
- 審計項目合夥人、簽字註冊會計師實際執行同一國有企業、上市公司審計業務滿五年的,其後不得連續五年參加同一國有企業、上市公司審計業務。
- 國有企業、上市公司應當加強對會計師事務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的審核。 例如,在選聘合同中單獨約定信息安全保護的責任和要求,在向會計師事務所提供文件、資料時加強對保密敏感信息的管理和控制,有效防止信息安全風險。信息洩露的風險。 會計師事務所應當依照中國法律規定履行信息安全保護義務,規範信息數據處理活動。
提供者: CJO員工貢獻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