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正在提升調解在解決知識產權糾紛中的地位。
28年2021月XNUMX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司法部聯合發布 《關於加強知識產權糾紛調解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關於加強知識產權糾紛調解工作的意見).
《意見》要求在知識產權糾紛中開展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專業/行業調解、法院聯動調解。 這就是 ADR 如何在知識產權爭議解決中發揮更大作用的方式。 有關中國調解類型的更多信息,請參閱我們之前的文章 中國的調解:過去與現在.
《意見》提出,應當遴選具有專利、商標、版權等工作經驗和知識的專業人員,以及專家、學者、律師擔任調解員。
封面照片作者: 約書亞費爾南德斯 在Unsplash
提供者: CJO員工貢獻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