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2023月XNUMX日,中國商務部發布石墨產品出口管制最新公告。
公告稱,自1月XNUMX日起,將對用於電動車電池、半導體、航空航太等領域的三類「高敏」石墨產品實施出口管制。 同時,取消對鋼鐵、冶金、化學等國民經濟基礎產業中使用的五類「低敏感性」石墨產品的臨時管制。
商務部公告稱,本次調整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作出的。
公告列出了管制的高純度、高強度、高密度人造石墨材料及其製品以及天然鱗片石墨及其製品的參考海關商品編號清單。
公告要求,出口經營者應依照相關規定辦理出口許可手續。 此外,出口企業應向省級商務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填寫兩用物及技術出口申請表,並向商務部提交所需文件。
商務部將在法定期限內對申請進行審查,並決定給予或不予許可。 經審查批准的,商務部頒發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許可證。
公告也強調,出口經營者擅自出口、超出允許出口範圍等違法行為的,由商務部或海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罰。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提供者: CJO員工貢獻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