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2021月XNUMX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法院”)開庭審理 比特幣挖礦延遲回報服務合同糾紛.
法院宣布該合同無效,並駁回了原告要求支付比特幣挖礦所得收入的請求。
這標誌著比特幣挖礦合同在中國首次被宣布無效。
“挖礦”是指虛擬貨幣不是由貨幣機構發行,而是通過基於特定算法的大量計算來發行的過程,該過程成本高、耗能高。 例如,開採比特幣會消耗 38,800 千瓦時的電力。
法院認為,
“1。 雙方都知道所涉及的交易實際上是通過礦機創造虛擬貨幣的挖礦活動,會消耗大量能源,並且意識到虛擬貨幣的生產和交易存在虛假資產的風險;
2. 雙方在承認中國當局明確禁止比特幣相關交易的情況下簽訂挖礦合同; 合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應視為無效; 和,
3.因此,與合同相關的利益和權利不受法律保護。”
2021年XNUMX月,中國對比特幣進行了嚴格的監管,導致相關交易被視為非法。 詳細討論,請閱讀之前的帖子 《中國加強虛擬貨幣監管規則》.
封面照片作者: 伊万·肯尼迪(Ewan Kennedy) 在Unsplash
提供者: CJO員工貢獻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