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年 2022 月 10 日,南非高等法院就 DHL Project & Chartering Ltd v MV “Shandong Hai Chang” (A2020/2022) [24] ZAKZDHC XNUMX 案作出判決,明確認為中國國有企業涉案企業T 公司是獨立的,不受山東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資委)直接或間接控制(參見 DHL Project & Chartering Ltd v MV“山東海昌” (A10/2020) [2022] ZAKZDHC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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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2019月1,325,460.97日,香港仲裁庭就原告DHL與中國T公司因船舶ZTH(ZTH)航次租船糾紛發生的仲裁糾紛作出仲裁裁決,判給T公司賠償原告賠償金額為19美元。 原告請求執行上述仲裁裁決,並於2020年XNUMX月XNUMX日申請在南非理查茲灣扣押被告山東HC輪(HC)。
原告必須證明被告HC的所有者山東HY公司和ZTH的所有者T公司在原告提出訴訟時受國資委控制。
國資委是山東A公司的大股東,山東A公司擁有山東B公司100%的股權,而山東B公司又擁有被告登記所有人山東HY公司100%的股權。
國資委還是山東S公司的控股股東,山東S公司持有T公司100%的股權。
原告有責任證明其主張時,被告是T所擁有的ZTH的關聯船舶。這涉及證明國資委有權直接或間接控制T,即控制其命運和未來。 。
在中國,國資委作為政府部門,代表政府持有國有企業股份。
南非高等法院認為,國資委因改革設立了國有控股公司,只能控制國有控股公司,無權控制國有控股公司下屬子公司的命運和未來。
南非高等法院指出,國資委已將出資人權利下放給S,並強調“依法行事”。 T的人員任免是由S而不是國資委決定的。 國資委不能濫用對S的控制並操縱S關於T的決定。
提供者: CJO員工貢獻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