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2022月XNUMX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中英雙語版 《上海市涉外商事審判外國法律證明白皮書(2015-2021)》(以下簡稱《白皮書》,上海涉外商事審判領域外法查明文檔(2015-2021)) 和典型的相關案例首次。
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1] 噹噹事人約定適用某外國法律或根據衝突規範確定適用法律時,法院需要通過某種渠道或某種方式查明該外國法律的內容。
外國法能否被認定和正確適用,將影響當事人實體權利義務的認定和結果。
白皮書總結了2015年以來上海法院涉外商事審判以涉外法律證明為對象的特徵。
一、證明方法
根據白皮書,2015年以來上海法院審理的涉外商事案件的涉外法律舉證途徑包括當事人直接舉證、當事人委託專家舉證、法院委託專家舉證、法官直接舉證。 .
實踐中,法官可以在開庭期間通過互聯網查詢確定外國法律,當事人也可以根據學術刊物或已經生效的外國判決提供外國法律。
2. 舉證要求
訴訟當事人對外國法律證明的要求可能多種多樣。 根據白皮書抽樣分析,成文法證明佔68.10%,判例佔25.23%,訴訟費用、仲裁等程序事項負擔佔4.7%,國際條約和慣例佔1.97%。
3. 專家和機構的作用
噹噹事人對外國法律的理解存在分歧時,法院委託外國法律專家證明出具的法律意見書是外國法律證明的補充手段。
截至2021年,華東政法大學外國法證明中心已受理上海法院提出的外國法證明請求20餘件。
發布會上,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還發布了近年涉外商事審判中涉及美國、新加坡、瑞士、日本、香港特別行政區的XNUMX個外國法律證明和適用典型案例。
[1] 除特別說明外,“涉外案件/爭議”還包括與香港、澳門、台灣有關的案件/爭議。
封面照片作者: 比德崔 在Unsplash
提供者: 中國法律門戶網站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