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於2020年XNUMX月頒布了第一部民法典,其中包括七個部分,即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和家庭,繼承,侵權責任和補充規定。
書我 一般原則
第二冊 物權
第三冊 合同
第四冊 人格權
第五冊 婚姻家庭
第六冊 演替
第七冊 侵權責任
婚姻家庭是第五部分。
在此之前,中國分別頒布了《婚姻法》和《收養法》。 《民法典》頒布後,應於1年2021月XNUMX日《民法典》生效時廢除這兩項法律。
《第五卷婚姻家庭》分為五章:總則,婚姻,家庭關係,離婚和收養。
我們選擇了一些值得注意的要點,如下所示:
1.只有男人和女人可以申請結婚登記。 《民法典》沒有規定同性伴侶可以申請結婚登記。
有關在中國法院中改變LGBTQ主題動態的討論,請參見較早的文章“中國法院對LGBTQ工人的保護”。
2.男性的結婚年齡不得早於22歲,女性的結婚年齡不得早於20歲。
3.夫妻在婚姻和家庭中應享有平等的地位,夫妻雙方都有權使用其名字。
4,在婚姻存在期間獲得的財產應是夫妻的共同財產,並應由夫妻共同擁有。
但是,以下財產應為丈夫或妻子的個人財產:
(1)結婚前屬於一方的財產;
(2)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賠償;
(3)根據遺囑或贈與合同確定的僅屬於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的日常用品。
5,夫妻雙方有權繼承彼此的財產。 父母和子女有權繼承彼此的財產。
6.非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權利。
7.父母有義務撫養未成年子女。 成年子女有義務撫養無法工作或難以自給的父母。
八,離婚方式包括掛號離婚和訴訟離婚。
(一)登記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二)通過訴訟離婚:只有一方當事人要求離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9.在登記離婚機制中,為防止配偶出於衝動而申請離婚,《民法》首次設定了30天的“冷靜期”。
值得注意的是,此處的“冷靜期”是公眾給定的名稱,而不是法律概念。
在這種情況下,通過登記離婚的程序如下:
第一步,申請離婚:夫妻雙方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第二步,“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天(“冷靜期”),任何一方均可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步驟3,申請離婚證明:如果雙方均未在冷靜期內撤回申請,則在冷靜期屆滿後的30天內,雙方均可向婚姻登記機構申請簽發離婚證明。 在規定的時間內未辦理離婚證的,視為配偶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十,法院通過訴訟離婚時,應首先在夫妻之間進行調解,以防止離婚。
但是,經審查後,如果法院認為婚姻有無法挽回的破裂,而調解失敗,則應批准離婚。
十一,除非妻子提出離婚或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丈夫不得在妻子懷孕時或在孩子出生後一年內或妊娠終止後六個月內申請離婚。接受丈夫提出的離婚申請。
12.沒有孩子的領養人可以養育兩個孩子,而有孩子的領養人只能養育一個孩子。
13.如果有配偶的人打算收養孩子,夫妻應一起收養他/她。
如果沒有配偶的人打算收養異性子女,則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差應超過40歲。
14,外國人可以在中國領養孩子,但需要經過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