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年 2022 月 XNUMX 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CAC) 對滴滴全球(以下簡稱“滴滴”)處以 8.026 億元人民幣和兩名滴滴高管——CEO 程偉和總裁劉青——各 1 萬元人民幣的罰款.
2021年XNUMX月,網信辦對滴滴的網絡安全行為展開調查,根據調查發現的問題和線索,對滴滴涉嫌違法行為提起訴訟。
滴滴成立於 2013 年 30 月,於 2021 年 XNUMX 月 XNUMX 日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主營業務包括網約車和拼車服務。
據CAC稱,滴滴共犯下16起違規行為。
一方面,滴滴過度收集個人信息,強制收集個人敏感信息。 更確切地說,它非法收集用戶手機截圖、複製粘貼內容、安裝的應用程序列表,過度收集乘客的面部識別數據、年齡、職業、人際關係、司機的教育背景和個人身份信息等
另一方面,滴滴未能履行告知用戶其個人信息處理情況的義務。 它在沒有明確告知乘客的情況下分析了乘客的旅行意圖,也沒有澄清它對用戶的設備數據和其他 18 項個人信息做了什麼。
上述行為違反 中國網絡安全法, 數據安全法和 個人信息保護法.
封面照片作者: 程煌 在Unsplash
提供者: CJO員工貢獻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