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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在後大流行時代提倡跨境ODR

10年2021月XNUMX日,星期日
分類: Insights
提供者: 夢雨餘萌
責任編輯: 袁燕超袁燕超

頭像

沉鴻宇法官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SPC)的沉紅雨談到了SPC對 COVID-19 在7年2020月XNUMX日的一次會議上進行大流行,並在大流行後時代引入了跨境在線爭議解決(ODR)。

沉法官是最高人民法院第四民事庭副庭長,最高人民法院中國國際商事法院(CICC)法官。 這篇文章是對她的介紹 發言 在深圳舉行的第五屆前海法智論壇上,主題是“中國應對COVID-5大流行的司法經驗以及大流行後時代國際商事爭議解決機制的前景”。

這篇文章將重點介紹沉大法官在大流行後時代對跨境ODR的意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為促進這種ODR機制可能採取的解決方案。

一,大流行後時代的糾紛解決機制將是什麼樣的?

當前,全球經濟急劇萎縮,國際貿易和投資下降,大流行繼續蔓延至世界各地,所有這些都給國際商事爭議解決機制帶來了巨大挑戰。

1.迫切希望有一種方便,低成本,多元化的跨境爭端解決機制。

由於國際商事糾紛通常滯後,因此在後流行時代,跨境糾紛的數量肯定會增加。

處理這種情況,我們要尊重黨的自治。 換句話說,我們將為他們提供多元化的爭議解決機制,將訴訟,調解和仲裁融為一體,並堅持優先考慮調解。 這種替代性的爭端解決方案有利於減少爭端解決的成本,減輕當事方之間的衝突,促進當事方之間的相互了解和友好合作,也維護當事方之間的長遠利益和良好關係。

2.出現ODR的明顯趨勢。

在冠狀病毒大流行期間,各國司法機構,仲裁和調解機構都在不同程度上促進了各種技術的應用。 因此,將爭端解決與科學技術相結合已變得越來越流行。

例如,從3年2020月4日到2020年4.543月0.606日,中國法院共在線登記了2.032萬起案件,進行了12.903萬起法院審判,進行了XNUMX萬次的冥想練習,並提供了XNUMX萬次服務。

3. ODR已被有關各方接受。

在冠狀病毒大流行期間,ODR機制消除了流行病的司法障礙,使有關各方感受到了ODR高效,低成本的優勢。

此外,在迅速實現有關各方的身份驗證,遠程連接的流暢性,證據的清晰性和在線簽名等問題的同時,縮小了在線和離線爭議解決之間的差異,相關各方也越來越願意接受在線爭議解決。

因此,ODR非常有可能引領國際商事爭議解決機制的未來。

二。 ODR對跨境民事和商業糾紛的挑戰

1.司法協助中的常見困難

跨境服務,調查,證據收集,外國當事人的識別以及外國法律的確定方面的共同困難仍然在不同程度上存在,這阻礙了針對跨境爭端的ODR的發展。

2.無權提供跨境法律服務

爭端解決程序規則,商業法律和規範因國家而異,而只有少數法律從業人員精通國際規則並專門從事跨境爭端解決,並且具有不同的能力水平。

3.妨礙數據保護

跨境商業糾紛的ODR涉及在聽證,調查和取證過程中根據各國法律轉讓數據和材料。 目前,所有國家都傾向於對數據傳輸,尤其是跨境數據傳輸採取嚴格的監督。 因此,處理不同國家的數據保護標準將變得至關重要。

三, SPC將如何處理跨境爭端的ODR?

最高人民法院於2020年XNUMX月發布了《關於進一步開放人民法院服務保障的指導意見》,旨在完善國際商事的多元化機制。解決爭端,並為外國當事方建立在線訴訟服務平台,以解決當事方在跨境爭端中的需要。

根據《意見》,中金公司正在推動發展一站式在線平台,以解決國際商事糾紛的多元化,預計將於2020年底完成。 

一站式平台啟動後,中金公司將提供以下機構或目錄的網頁鏈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國際商事法院和第二國際商事法院; 五個仲裁機構和兩個調解機構; 外國法律確認平台; 以及SPC的專家目錄。

該平台將實現從案件登記到糾紛解決的整個司法過程的在線模式,有望有效整合訴訟,仲裁和調解。

沉法官認為,中金公司的一站式平台將為國際商事爭議解決提供更公平,高效,便捷和低成本的方式。

 

 

提供者: 夢雨餘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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