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對授權書進行公證和認證; 居住在海外並希望任命中國律師的人需要在線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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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政策,對於計劃在國外居住的中國律師,不再需要對公證或授權書進行公證或認證,而只需在在線視頻中籤名,並由法官進行核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64條的規定,外國人在國外居住時委託中國律師為代理人的,在中國境外簽署的授權委託書應由其住所地所在國家的公證處公證。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大使館或領事館認證,然後提交中國法院。
實際上,對於中國法院而言,即使中國人委託中國律師在中國境外的訴訟中擔任其代理人,授權書也需要經過同樣的程序。
3年202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於為跨境訴訟當事人提供網上案件備案服務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其中第XNUMX條規定,在跨境訴訟中已驗證其身份的當事方委託中國大陸律師作為其代理人時,他/她可以向法院申請註冊此案以獲取在線視頻確認。
看到一個 之前的帖子,以詳細討論《規定》如何為外國當事方在中國法院註冊案件鋪平道路。
北京市海淀區初級人民法院最近發布了 發表 在《規定》生效之時,其在移動社交網絡平台微信上的賬戶中討論了與中國在線授權委託書視頻驗證有關的第一起案件。
4年2021月XNUMX日上午,在新西蘭的金女士通過視頻會議委託中國律師代表她在北京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金女士原居住在北京,於2019年簽訂了購買房產的合同,並同意在2020年XNUMX月之前完成財產所有權轉讓的註冊手續。
從那以後,她去了新西蘭探親,但是19年初的COVID-2020暴發使她無法返回中國,也無法完成上述登記手續。 結果,賣方要求撤銷財產購買合同,並向法院提起訴訟。
金女士無法返回家園,她擔心自己無法在新西蘭對公證書進行公證和認證,因為擔心簽約COVID-19,這阻礙了案件的及時處理。
在法院通知金女士關於《網上跨境訴訟規定》的消息後,金女士選擇了在線核實授權書。
4年2021月XNUMX日,在法官通過錄像見證的情況下,金女士和她的律師直接簽署了與委託有關的文件,從而無需進行公證,認證和郵寄等常規程序。 之後,律師將在以下訴訟程序中代表金女士。
在COVID-19大流行中,金女士的問題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當事人在跨境訴訟中面臨的典型困難。
該規定消除了居住在海外的訴訟人參加中國在線法庭審判的最後障礙。 不再需要處理委託書的公證,認證和郵寄。 取而代之的是,只需要在線驗證授權書的簽署即可。
這樣,由於許多中國法院已經能夠在線進行整個訴訟程序,因此居住在海外的訴訟人可以從頭到尾在線參與中國法院訴訟程序。
看到一個 早期的CJO帖子,以獲取通過應用程序“中國移動微法庭”訪問中國虛擬法庭程序的分步指南。